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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成立
更新时间:2011-10-18 点击次数:1606

 2011年10月13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在北京举办成立仪式。卫生部部长陈竺出席仪式并讲话。卫生部党组书记张茅,国务院副秘书长、食品安全办主任张勇,食品安全办副主任、评估中心副理事长刘佩智,中央编办副主任张崇和,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工程师朱宏任,工商总局副局长王东峰,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边振甲、粮食局副局长任正晓出席仪式。卫生部副部长、评估中心理事长陈啸宏主持仪式。

陈竺在讲话中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自2010年起全面实施了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初步建立了覆盖全国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成立了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制定实施了风险监测评估相关制度,完成了一系列应急和常规风险评估任务。这些工作在科学评价食品安全形势、妥善处置食品安全事件,以及发布预警信息、制定清理标准、公众宣传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陈竺强调,成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是实现食品安全“预防为主、科学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是当前国务院事业单位改革跨出的关键一步。评估中心要按照中央编办《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组建方案》和章程的规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切实发挥好食品安全核心技术支撑作用。

一是全面履行职责,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要认真做好风险评估数据信息收集、处理和分析等工作,积极参与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制定、监测过程质量控制、信息分析等监测相关技术工作。主动研究分析食品安全风险趋势和规律,全面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交流。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相关科学研究和培训工作。

二是加强机构建设,不断提升工作能力。要注重评估中心内部科学管理,提高协调配合能力,注重人才队伍和基础设施的建设。抓住“十二五”规划契机,在充分整合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加大投入力度,不断改善工作环境和技术条件。

三是勇于进取,大胆创新。要充分调动和发挥专家的作用,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科学决策,努力提高政府食品安全科学管理水平。加强交流合作,充分吸收、借鉴*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不断提高中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在上的影响力。

陈竺、张茅、张勇、张崇和共同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揭牌。刘佩智为评估中心主任刘金峰颁发了聘书。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部门有关负责同志,评估中心理事会全体理事,以及评估中心筹建工作组的同志参加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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